近日,记者从民航西藏区局获悉,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民航旅客票价改革,先后与南方航空、西藏航空、西部航空、成都航空、重庆航空、祥鹏航空、四川航空7家航空公司签订《民航旅客运营票价合作协议》,在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惠实施对象,提升财政补贴力度。
民航旅客运营票价优惠政策实施对象:身份证号码开头为“54”的乘机人、身份证签发证机关为西藏自治区内公安机关且身份证上住址为西藏区内地址的乘机人、持西藏本地户口本的乘机人、10人(含本数)以上大型游客团体(旅行协议)以及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认的调藏、援藏干部职工。优惠幅度:凡符合上述5类优惠对象购买符合优惠航线范围经济舱的乘机人,通过政府补贴和航空公司让利的形式,票价按现行经济舱全额票价5折优惠执行,高于经济舱全额票价5折的机票按照经济舱全额票价的5折优惠执行,低于经济舱全额票价5折的机票按市场价格执行。优惠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管理员:2024-08-11 17:19:38